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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念争先创优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
作者: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宋瑞敏   发布时间:2011-03-01 10:05:06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一年,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为繁重。密山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开展“争先创优年”活动为主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定政治方向,实现司法理念新发展。坚持不懈地抓好干警的思想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司法理念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意识,确保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大局,服从服务大局,真正使法院工作符合民情、顺应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省”的原则,改进和加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找准审判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与着力点。

    认真履行职责,实现审判工作新发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实现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要求,全面履行审判职责。把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作为目标,在惩防并举中抓好刑事审判。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严厉惩处腐败犯罪;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规范量刑程序,确保量刑公正;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目标,在能动司法中抓好民事审判。认真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要求,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认真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民生案件。把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目标,在服务发展中抓好上市审判。公正、高效化解各种经济纠纷,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把促进官民和谐作为目标,在化解争端中抓好行政审判。妥善审理涉及城市建设、社会治安、自然资源等行政诉讼,加大协调力度,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监督、支持行政机关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与执行工作,认真贯彻《城市拆迁条例》,妥善处理城市拆迁案件。把解决“执行难”作为目标,在破解难题中抓好执行工作。加强协助执行网络建设,拓展与有关部门的执行协作领域,形成社会合力;优化执行管理,全面实行执行量化考核、动态管理,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推进执行公开,提高执行公信,加强执行全程与执行当事人的沟通;继续创新执行方法不断改善执行环境。

    着力保障民生,实现司法为民新发展。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第一标准,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全力构建大调解机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拓宽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陪审员等多方参与的调解机制,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的调解率、和解率要显著提高。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着重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实现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环境现代化;深化法庭巡回审判机制,坚持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和送法下乡,较好的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实行案件全程释法,实现阳光立案、阳光接待;扩大速裁案件范围,形成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格局。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关注、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提升司法能力,实现队伍建设新发展。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使广大干警思想上受教育、工作上有提高、作风上有改进;按照集中化、专门化的要求,从强化司法管理监督,细化执法标准着手,建立“管事、管人、管案”相统一,“责任制、考核制、追究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建立权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法院管理机制,使工作有规范,努力有方向,评判有标准,切实提高审判、队伍、政务管理质量和水平;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把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统一起来,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法院工作环境;有计划组织系列有效地争创活动,大力宣传我院的先进典型,树立法院和干警的良好形象;从细微处入手,大力倡导文明用语,规范文明行为,真正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进法官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打造“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树立“主动学习、职业学习、终身学习”理念,狠抓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高学历培训、任职培训和司考培训,着力提高干警的政策法律运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强化队伍的监督制约,坚持经常性教育和专题性教育相结合,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坚持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实行沟通化管理,领导经常深入主管部门和审判工作第一线,充分了解干警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并努力做好教育工作;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加大查处力度,确保队伍严格、公正、文明、高效,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干得好、作风上过得硬,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群众信赖的法官群体;要通过千方百计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全面落实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大力加强信息化“软”、“硬”件建设,不断改善执法办案条件。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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