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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队山民积怨甚久 50余人烧毁桥梁
作者:林伟   发布时间:2011-03-01 15:10:51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龙田村茶田屯11队村民韦仲喜等人因与该屯4队发生山林权属之争,为阻止承包人将林木运出,竟伙同50余名群众将必经之路——怀黎桥恶意毁坏。近日,覃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韦仲喜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龙田村茶田屯4队、11队因大石山林木权属发生纠纷由来已久。11队村民一直以该山的林木系其种植为由,认为应归其所有,但当地政府确认该山山林权属归4队,故双方大小冲突不断,积怨已久。后4队将该山承包他人经营,为阻止承包人将林木运出大石山,2009年11月30日晚,时任11队队长韦仲新(已判刑)召集本村村民在韦仲喜家中开会,决议将通往大石山的必经之路——怀黎桥毁坏。次日早上,韦仲喜、韦仲新等50余名群众按原定计划来到怀黎桥,先用木柴烧桥底,随即持电砂轮锯、大铁锤、钢钎、钢铲等工具将桥拆毁。

    该院认为,被告人韦仲喜为泄私愤,故意毁损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受刑罚处罚,考虑到其到案后出资修复被毁桥梁,并取得村委会的谅解,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身陷囹圄的韦仲喜悔恨不已:“一己之私毁桥梁,累人终累己,我对不起家人!”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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