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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员冒名客户申领信用卡透支套现获刑
作者:许卫琴 赵玲   发布时间:2011-03-02 14:44:10


    冒用客户身份申领信用卡,然后再“借鸡生蛋”透支套现,保险业务员曹某自以为生财有道,最终仍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近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曹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曹某一直在某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销售工作,平时也兼做一些小生意,偶尔遇到资金困难的时候,他就用自己的信用卡在POS机上套现周转。2009年10月,曹某因工作关系认识了专门从事信用卡代办业务的邱某,并被告知办理银行信用卡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于是,曹某把主意打到了自己的客户身上。2009年10月至12月间,曹某擅自使用自己在承接保险业务过程中留存的客户身份证复印件,以他人名义向银行申领了四张信用卡。在此后的几个月里,曹某持上述信用卡先后在银行的ATMS上透支取现或虚构交易在POS机非法套现。直至案发,曹某共利用这些信用卡非法获利17000余元。

    宜兴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在ATM机上透支提取现金或虚构交易在POS机上套取现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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