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坤)
六年前犯下的罪行,虽经时间的洗礼,岁月的冲刷,仍然无法洗清内心深处的罪恶感,最终选择投案自首,以求心灵的解脱。近日,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犯罪人蒋康在年少时参与了两起盗窃案,后经东躲西藏,历时六年之久,终因摆脱不了内心的折磨和公安机关的追捕,选择了投案自首。
2004年,时年十七岁的蒋康与其姐夫屠立一起驾驶面包车到睢宁县城镇,采取撬门、别锁等手段窃取一家农机店,窃得缸套、曲轴、轮胎、摩托车等赃物折价人民币一万多元。一个月后,蒋康与屠立又驾车盗窃两户人家的宅院铁大门共四扇,价值人民币一千余元。后来东窗事发,屠立被逮捕判刑,蒋康也从此踏上逃亡之路,漫长的六年逃亡生涯,让蒋康苦不堪言。最终蒋康于2010年2月份偷偷回家过年时,在公安机关的政策宣传及家人劝说下,走进了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虽然在庭审过程中,蒋康一直强调自己已经真心悔过,逃亡的六年来从来没有再犯过,一直安分守己,而且自己当时年少无知,受自己姐夫误导,才一时糊涂走上犯罪道路,但因其盗窃数额较大,又两次参与,不系初犯偶犯,故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