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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结婚未到场 砍刀“来对话”
发布时间:2011-03-03 15:35: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桂兰)   李军没去参加朋友及老乡王开的婚礼,腿部被砍为重伤。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王开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张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09年5月22日凌晨1时许,王开和张生一起约在涧西某网吧上网的李军在涧西一铁路边见面,双方见面后,王开以李军在其结婚时未到场因而对不住自己为由,用拳脚将李军打倒在地,在此过程中,张生也对李军进行了殴打,后王开返回车中(两人来时由王开的一小老乡开一面包车)取出砍刀朝李军腿部砍了一刀,王开见李军腿部受伤后,将李军拉上面包车,回家取钱后将其送至涧西某医院进行医治。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李军的伤情为重伤。(案发后,王开家属赔偿李军各种费用122000元,已取得李军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开、李虎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系共同犯罪;犯罪过程中,王开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张生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王开、张生认罪态度较好,犯罪后能够对李军进行救治,并与李军就民事赔偿问题已自行和解,取得了李军的谅解,故对王开酌情从轻处罚;对张生予以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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