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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六年罪责难躲 投案自首以求解脱
作者:黄坤   发布时间:2011-03-03 09:44:20


    六年前犯下的罪行,虽经时间的洗礼,岁月的冲刷,仍然无法洗清内心深处的罪恶感,最终选择投案自首,以求心灵的解脱。近日,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犯罪人蒋某在年少时参与了两起盗窃案,后经东躲西藏,历时六年之久,终因摆脱不了内心的折磨和公安机关的追捕,选择了投案自首。

    2004年,时年十七岁的蒋某与其姐夫屠某一起驾驶面包车到睢宁县城镇,采取撬门、别锁等手段窃取一家农机店,窃得缸套、曲轴、轮胎、摩托车等赃物折价人民币一万多元。一个月后,蒋某与屠某又驾车盗窃两户人家的宅院铁大门共四扇,价值人民币一千余元。

    后来东窗事发,屠某被逮捕判刑,蒋某也从此踏上逃亡之路,漫长的六年逃亡生涯,让蒋某苦不堪言。最终,蒋某于2010年2月份偷偷回家过年时,在公安机关的政策宣传及家人劝说下,走进了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庭审过程中,蒋某一直强调自己已经真心悔过,逃亡的六年来从来没有再犯过,一直安分守己,而且自己当时年少无知,受自己姐夫误导,才一时糊涂走上犯罪道路。但,因其盗窃数额较大,又两次参与,不系初犯偶犯,故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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