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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包装劣质棉种坑农 “沃豪富”老总获刑
作者:高英明   发布时间:2011-03-07 13:53:36


    3月7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坑农案件,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杨国锋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08年6月,山东籍男子杨国锋在北京市开办了“北京沃豪富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后,从山东老家购得大量无任何手续的散装棉种,为其简单加工处理后,命名为“巨铃棉系列棉种”,然后进行包装,并贴上精美的标签。

    2008年下半年开始,该棉种进入湘北地区的鼎城区、汉寿县、安乡县、桃源县及南县、华容县等地,一些棉农栽种该棉种后,造成大面积棉花减产,有的甚至失收。经南县种子管理站和鼎城区种子管理站鉴定,该棉种为劣质种子。鼎城区公安局依据此基本犯罪事实,于去年底遂将杨国锋从北京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国锋无视国家产品质量法规,销售不符合国家和省级标准的劣质棉种,导致棉农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鉴于被告人杨国锋在案发后给予受害棉农一定的经济赔偿,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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