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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执行子还父债 八年积案和解执结
发布时间:2011-03-11 09:32: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乔昌运 韩宁)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睢宁法院运用悬赏执行机制,和解执结一件跨时8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告史东来于1996年3月20日、9月23日两次共从原告邱世心处借贷人民币10000元,用于家庭生产经营,双方约定月利率为3%,用款期限分别为3个月、2个月。逾期后,经原告邱世心及家人多次催要,被告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还款。无奈,原告邱世心于2003年6月13日一纸诉至睢宁法院,法院立案审理后,判决被告史东来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邱世心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元及利息6508.4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5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史东来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2003年8月25日原告邱世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多次查询,被执行人既没有银行存款信息,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八年间,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换了一茬又一茬,为执结此案,相继对被执行人史东来及妻子刘某某采取过司法拘留、住所搜查、银行查询、查封房地产、追加被执行人等诸多司法强制措施,执行措施几乎穷尽,但均未能凑效。此后几年间,被执行人史东来为规避执行,长期躲藏在外地打工,恰似人间蒸发一样,下落不明,多方寻找无果,致使该案多次被中止、终结执行。

    2010年10月10日,根据权利人申请,该案再次恢复执行,由执行实施庭庭长韩宁同志亲自办理。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申请执行人的期待和渴求的实现,韩庭长对案情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并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启用悬赏执行机制,向被执行人及其家人施加压力,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2011年元旦前夕,睢宁法院依法向社会发布了悬赏执行公告。悬赏执行公告发布后,果真凑效。2011年2月26日,被执行人史东来的儿子得知法院悬赏执行其父亲的消息,基于自己的颜面和家人的声誉,他主动拨通了韩庭长的手机,请求与申请执行人邱世心当面沟通、协商,并愿意为父亲偿还债务。机不可失,时不再来,韩宁庭长随即召集双方当事人,通过释法明理,情理与法理并用,耐心、真诚地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力求和解结案。八年来,为执结此案,几任法官不舍不弃的辛勤付出,使申请执行人邱世心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感动在脸上。在韩宁庭长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义务人偿还12000元,剩余部分权利人自愿放弃。至此,一起跨时八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悬赏执行方式而和解结案。(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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