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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早市结伙作案 专偷老人项链
发布时间:2011-03-15 16:38: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冲)
三人结伙专门在早市偷盗老年妇女的金项链。日前,被告人黄靖、贾平、张为分别被北京市海淀法院以盗窃罪获刑了1年1个月至1年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了解,黄靖、贾平、张为均系外地来京人员。2010年7月10日早8时许,被告人黄靖、贾平、张为驾车在海淀区田村路天华盛早市内,趁人不备,使用钳子窃取被害人张老太的千足金项链1条(重12克),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092.9元。 据被害人张老太回忆,当时早市的人挺多,她低头专心挑选蔬菜,根本没有发觉脖子上的项链被人偷走。 据被告人供称,他们在作案时专门挑选中、老年妇女下手,由团伙中的两、三人围住被害人,当被害人蹲下挑菜时,他们也蹲下来装着挑菜,遮挡其他人的视线,分散被害人注意力,然后由团伙中的一人站在被害人身后,用镊子加起被害人脖子上的金项链,再用钳子绞断项链,顺势偷走。由于作案手法隐蔽,该团伙作案屡次得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靖、贾平、张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黄靖、贾平、张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对三被告人均酌予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早市、集市等地购买东西时不但要注意手里拿的钱包、手机等物品,还要留心身上佩戴的贵重饰品,防止心爱的物品被盗。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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