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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车危害多 盲目行驶二人亡
作者:陈凯   发布时间:2011-03-15 13:37:31


    日前,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顾永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

    2010年8月10日凌晨0时许,顾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载妻子杨某从家中出发至启东市汇龙镇给客户送货。4时许,顾某驾驶货车沿221省道由南向北返回至某路段时,因疲劳驾驶,致货车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车前右侧部位与步行的盛某、徐某发生碰撞,致盛、徐二人跌地受伤。顾某未发现异常而未停车,行驶至东元路口时,发现右反光镜和右大灯损坏,疑发生交通事故,即掉头查找现场,同时由其妻拨打110报警,并根据110指令停车等候交警处理。4时40分许,附近居民发现盛某、徐某后即报警。两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盛某、徐某系交通事故致胸腔脏器损伤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顾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后顾某与被害人近亲属分别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并已履行全部赔偿款,得到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顾永生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时,因疲劳驾驶而未在机动车道路内行驶,对路面情况未注意观察,盲目行驶,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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