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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法院党员重温《党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发布时间:2011-03-21 11:09: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欧锡海)   3月18日,云南省盐津县法院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党章》内容,安排部署“创先争优”活动内容,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

    盐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姬洲旋强调,开展重温《党章》内容,其目的就是要提高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识,通过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实绩带动全体法官干警,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党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创先争优”活动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在疑难案件办理上多研究一些、在工作责任心上多增强一些、在司法为民上多服务一些,在好人好事上多体现一些,从而展示党员的风采,充实“创先争优”活动内容。

    会上,党支部还就当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对机关党支部下设的六个党小组变更为九个党小组做了说明。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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