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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获省市法院领导肯定
作者:杨晓宾 张小稳 发布时间:2011-03-21 11:26:50
日前,云南省高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检查验收组,在昭通市中院相关领导的陪同下,莅临盐津检查验收水富、绥江、永善、大关、威信和盐津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工作。盐津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工作得到了省、市法院领导的肯定和认可,并对盐津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下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在盐津期间,省、市领导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司法报表、制度规范文档和审阅案卷等方式对各县2010年执行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检查确认:盐津法院2010年执行收案327件(含旧存19件,新收308件),结案296件,结案率为90.5%,超0.5个百分比;实际执结254件,实际执结率为77.68%,超2.68个百分比;执结标的到位率73.7%,超8.7个百分比;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为64%,超9个百分比;信访案件息访率为100%,超10个百分点。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涉诉救助、信访工作制度”等长效机制,长效机制运作正常,效果明显。检查验收过程中,检查组还结合盐津实际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1年,盐津法院将按照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各项相关要求,力创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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