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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男偶遇无业女假扮夫妻“碰瓷”敲诈
作者:韩志华 李锐   发布时间:2011-03-21 14:01:12


    两位素不相识的男女,结为搭档,假扮夫妻,制造“事故”,威胁他人,强索钱财,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3月17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一年。  

    牛某系河南省郏县菜园乡人,2003年6月因故意伤害罪被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8年2月19日刑满释放。重新步入社会后,由于没有正当的固定职业,生活时常陷入困境。一次偶然的机会牛某结识了无业妇女刘某,为了谋取钱财,萌生了“碰瓷”赚钱的念头。于是,二人一拍即合,假扮夫妻,制造事故,获取利益。

    2008年12月31日15时许,牛某骑摩托车带着刘某来到禹州市褚河乡肖庄路口,利用自摩托车故意碰撞机动车后假意摔倒的方式,挡住被害人唐某驾驶的三轮车,索取赔偿。遭到拒绝后,二人采用威胁恐吓手段,强行索要5500元现金后迅速逃离现场。

    禹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碰瓷”的方式,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系共同犯罪。且其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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