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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车贼疯狂盗车 无业人低价收购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1-03-23 13:31: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颖)   近日,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顾锋、计玉民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辛东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被告人李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7000元。

    2008年6至7月间,被告人顾锋、计玉民在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里,疯狂盗窃摩托车、轿车、吉普车,先后作案21起,盗窃赃物价值人民币26万余元。盗窃后二人分别将车低价卖给被告人辛东、李冰等人,其中被告人辛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被告人李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顾锋、计玉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辛东、李冰明知是赃物而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被告人顾锋有立功表现,被告人李冰有自首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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