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中年男子偷鸡摸狗“摸”入牢房
发布时间:2011-03-23 16:03: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马桂芳)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现年43岁的被告人余亮专门偷盗农户家中喂养的鸡,两个多月的时间内作案七起。让余亮倍感意外的是,这“偷鸡摸狗”的行为竟将自己送进了牢房。

    2010年8月中旬至10月2日期间,被告人余亮先后七次窜至鼎城区石公桥镇某村农户家中盗窃,共盗得母鸡22只、公鸡9只。被告人余亮每次盗窃得手后,陆续拿到石公桥镇农贸市场转手卖给市场内做鸡鸭买卖的伍君、谢庭,共得赃款1400余元,所得赃款均被余亮挥霍。经鉴定,被告人余亮所盗公鸡、母鸡价值合计人民币19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的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余亮归案后主动坦白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余亮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