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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客内急“随便”被骂 冲动重伤店老板
作者: 郑菊 家峰 王巧玲   发布时间:2011-03-23 09:29:54


    因酒后在别人店边随意小便,被店主指责后,与店主发生争执,将店主打成脾破裂。3月22日下午,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刑事案件。

    2010年11月某日下午2时,王某在贾汪区工商路佩城羊肉馆吃过饭、喝过酒后,因酒后内急,就在佩城羊肉馆对面的店铺僻静处小便起来,由于是白天,店铺正在营业,店铺老板陈某便责问王某,王某不服双方发生争吵,王某随手持起一条铁制火钩殴打陈某三四下,致使陈某伤重住院,经诊断检查为脾破裂导致摘除,经鉴定为重伤。

    王某酒醒后,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不仅主动付清了陈某的前期住院费用8000余元,也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因故意伤害罪,任某被提起公诉。该案在审理阶段,经徐州市贾汪区法院刑庭主持调解,任某赔偿陈某医药费、残疾赔偿等费用共计11.5万元,由于态度较好,得到了被害人陈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任某已投案自首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故判处任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王某当庭表示服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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