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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改造执迷不悟 女贼俩月作案8起
作者:秦鹏   发布时间:2011-03-23 09:41:35


    3月21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杨某,女,46岁,重庆市人,文盲,农民。因犯盗窃罪,于2005年3月31日被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因盗窃于2005年、2008年分别被劳动教养1年。三次的改造生活并没有让杨某改过自新,反而是变本加厉地进行盗窃,仅仅去年5、6月份两个月的时间里,疯狂作案8起,可以说达到了疯狂的地步。

    2010年5至6月间,被告人杨某与王某、张某(均已判刑)结伙,先后到江苏省徐州市金山桥开发区某数控装备制造厂、徐州市秦梁洪北巷西侧某厂、徐州市孟家沟北工业区某搅拌站等地,采取秘密的手段,多次窃取废铁、摩托车、旧轮胎、钢筋等财物,计价值人民币8400余元。2011年1月7日8时许,被告人杨某到茅村镇某港内盗窃废铁时,被该港港口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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