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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法院法警大队狠抓庭审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1-03-24 09:22: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廖毅)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为进一步贯彻庭审规范化要求,切实提高司法警察警务素质,针对法警值庭工作作出了明确详尽的要求,向不遵守值庭纪律的警员亮起了“红灯”。
要求指出,在刑事案件庭审过程中,司法警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遵守“四项规则”,按规定穿着法警制服,正确佩带徽章、警衔和标记。要准时提押被告人出庭,按照庭审法官的指令完成值庭任务,不得随意走动、出入法庭。庭审时要高度集中精神,监视被告人举动,不准在法庭上吸烟、使用娱乐或通讯工具。在维护庭审秩序中要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充分尊重旁听人员。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警员,将在全队范围内予以批评,并责令检讨;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提交院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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