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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喜酒闹新房 猥亵新娘获刑
作者:丁伟   发布时间:2011-03-24 09:18:22


    近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强制猥亵妇女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汪大威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代珂珂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0年2月19日17时许,被告人汪大威、代珂珂、孙畅(1994年7月13日出生)三人到居民张某家参加其婚宴。饭后三人相约到二楼闹新房,当看到新娘王某正在新房里坐着时,三人将房门锁住,抱住王某,对王某强行亲吻,并用手抚摸其胸等部分,猥亵时间长达十多分钟。王某奋力反抗,并大喊大叫。后王某的亲友将新房的门踹开,三人才停止对蔡某猥亵。犯罪后,被告人汪大威、代珂珂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大威、代珂珂伙同孙畅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应予惩处,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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