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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上访者的贴心人
——记湖南省优秀法官梅建华 作者:刘祖军 发布时间:2011-03-25 11:47:11
在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有这样一位法官,每天上班,来得最早的是他,走得最迟的也是他;接待当事人,无论是有理声高的上访者,还是无理缠诉的申诉人,他都坚持一杯热茶,耐心倾听,不骄不躁,周到认真,辩法析理,助弱帮困。五年多来,经他接访过的当事人何止成百上千,但他没有红过一次脸,接受过一次吃请,推诿过一件案子,被申诉上访者引为知己,视为贴心。他就是湖南省优秀法官——梅建华。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涉诉上访当事人多数是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而进行申诉和申请再审。对于其中原判确有错误的有理申诉,不实事求是,依法及时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不但增加当事人诉累,导致信访压力,于法律尊严、法院权威,亦是极大的损害。梅建华接手申诉信访工作以来,一直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对于有理申诉案件,不怕麻烦,不怕得罪人,坚持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把矛盾解决在当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陈某某与湖南省临澧县某热电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陈某某不服终审裁判,多次到省、市上访。梅建华接访该案后,经调卷审查发现,该案系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应由热电公司就其环境污染行为与陈某某的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而终审判决却以陈某某提供的证据不合法为由视为其举证不能,驳回其诉讼请求,显系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再审。此案后经再审依法改判热电公司赔偿陈某某4万余元,陈某某从此息诉罢访。再如杜某某与湖南省津市市某农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杜某某不服一、二审裁判,多次申诉上访。梅建华接手该案后发现,杜某某在该案中的损失已经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另案生效判决确认,而该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二审却未予认定,明显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再审。面对可能得罪下级单位领导甚至本单位同事,他依然初衷不改。此案后经再审调解某农场另外补偿杜某某3万元,有效化解了杜某某的申诉上访。 满腔热情,解惑释疑 涉诉上访当事人也有少部分是由于不知法、不懂法,或者对原处理案件的法官有成见而申诉上访。对于他们,就必须“热心、耐心、细心”地答疑解惑,为他们解开心结,方能使之服判息诉。梅建华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上访人李某某与他人工程款结算纠纷案,此案历经一审、再审、终审和再审四次审判,李某某仍不服,多次上访。梅建华接访后,几次三番和风细雨、推心置腹跟他摆事实、讲道理、晓法律、析利弊,还对他反映的原缴纳的诉讼费依判决应退未退的问题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办理,终于打动李某某,他最后表示:“梅庭长,你给我讲了这么多道理,我服气了,愿意撤诉,不再麻烦你们法院了”。再如上访人袁某某与常德某运输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运输公司依法依规定改制后,多次通知袁某某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被拒绝,公司遂对其作自动离职处理。袁某某不服要求恢复职工身份,赔偿损失。此案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均被驳回。袁某某不服,到省、市多次上访。梅建华接访后,跟他分析案件立案再审的条件,又组织双方进行听证,使袁某某明白自己行为应承担的责任,还通过做公司的工作,考虑袁某某曾为企业发展所做的贡献,为其争取了一定的经济补偿,终使袁某某撤诉罢访。 想方设法,助弱帮困 涉诉上访当事人还有极少部分属于无理缠诉上访。这部分上访人,由于自身长期执着上访,花费了相当的精力和财力,有的甚至生活都难以为继。对于他们,仅靠说服教育,效果始终不会明显。为此,梅建华总是通过亲自调查了解第一手资料,然后多方奔走,汇报、协调、呼吁,想千方设百计为他们争取一定的困难救助。常德市武陵区居民刘某某,在为他人帮工过程中,由于不听雇主劝阻,执意去做本不属于其工作范围内的事,导致摔伤致残。此案后经一审法院判决雇主按20%的比例补偿并已全部执行到位,但刘某某认为判得太少,一直不服上访。梅建华接访后经调查发现,刘本人七级伤残,其妻在廉租房做保洁员,小孩13岁已上学,家庭条件确实比较困难,遂多次与当地民政部门和基层组织联系困难帮助事宜,还借常德市委主要领导接访之机,及时将案情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为刘迅速落实司法救助2万元。刘某某拿到司法救助金后郑重表示绝不再申诉上访,并要给梅建华买包烟抽,梅建华当即义正言辞地拒绝:“第一,我本人从不抽烟;第二,如果我拿了你一包烟,我为人即不值一包烟;第三,如果我们办事都是为了捞一点好处的话,那么我的饭碗可能也就端不稳了”。一席话说得刘某某满面通红。随后,梅建华还鼓励他拿到司法救助金后把手治疗好,鼓起勇气,树立生活的信心。刘某某走出梅建华办公室好远,嘴里还一直念叨着感谢的话。 来源:
湖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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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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