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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感悟法官智慧的养成
作者:胡华军    发布时间:2011-03-25 15:52:31


    二十四史作为中华文化精华的传世之作,思考和表达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一系列根本问题,其智慧光芒、思想价值穿透历史,跨越时空,历久弥新,已经成为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通过深入细致的阅读、品味,一方面,我深深感到,书中蕴含的做人做事和治国理政的大道理,对于提高我的人文素养,增强我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和把握能力,对于正确处理义与利、得与失、物质享乐与精神享受等重要关系,对于改进思维、把握规律、增强哲学思考和思变能力,对于明是非、知廉耻、懂荣辱、辨善恶,培养健全的道德品格,提升思想境界将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在欣赏史书中一个个精彩片段的同时,对照历史,我也在深深地思考:作为一名从业将近二十年的法官——这一被世人奉为最有智慧的人所从事的职业,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快速转型的特殊时代,什么才是你的智慧?法官应当树立什么样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如何才能更加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如何才能不断提高驾驭全局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从而更加主动地把握社会变迁,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国家建设服好务?通过阅读、思考、总结、提升,渐渐的也有一些感悟在其中。

    一、法官需要法律智慧

    法官当然要有法律智慧,知法、懂法并善于运用法律解释、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是法官的基本职责。但是,当今时代,随着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矛盾纠纷更加纷繁复杂,一个案件往往不仅包含有法律争议,还有道德、伦理、经济、甚至是政治上的争端,财产权与人身权益之争,生存权与发展权益之争错综复杂,法官在办案中将面对更多的变数和挑战,必须敏锐地洞察社会现实中方方面面以及不同利益主体的呼声。

    宋人郑克在《折狱龟鉴》中记载了一个小故事:北宋时期有一富民,病重将死,膝下一子年仅三岁,于是不得已让他贪婪的女婿管理家产,并写下遗书,言明将来若分家析产,就以十分之三传给儿子,十分之七传给女婿。后其子长大成人,诉讼到官府,女婿出示该遗嘱并请求依此办理。法官张咏看过遗书对女婿说:你的岳父真是聪明啊!只因当时小儿子年幼,才做出这样的遗嘱,要不然小儿子早就死在你手上了。于是将十分之七判给了小儿子,十分之三判给了女婿。法律要求公平,但按照字面的意思执行恰好得不到公平,死者的本意也是要把财产传给幼小的儿子,但在当时的具体情境下,偏又不能意思明确地写在遗嘱上。社会学家梁治平先生说:“法意与人情,本应当两不相碍。只是具体情境千变万化,其中的复杂情形往往有我们难以理会之处,最详尽的法律也不可能照顾周全。”社会情势无限而法律条文有限,这时就需要贤明、智慧的法官!要靠法官来努力发掘法律的精义,深入发现隐藏在深处的曲折的精微的人情。

    裁判案件不是简单的依据表面上的案件事实,也决不仅仅是在适用某一个或几个法律条文,法律是一个相互间密切联系的制度体系,因此,适用一个法律条文,其实是在适用整个法律体系,必须要全盘考虑、综合适用。而且在这个制度体系之上,还有一个学术体系在支撑,如果不能深刻理解法律的学术体系,实际上也很难正确地理解和适用制度体系。

    二、法官需要政治智慧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诸葛亮未出茅庐先三分天下,就是具备强烈的超前意识,全局观念。一个具体的社会矛盾,其纠纷的化解过程不仅仅会对矛盾的双方具有重大意义,而且有可能对政治经济社会产生一定影响,在纠纷化解过程中,不仅要善于分析当事人之间层峦叠嶂的法律争议,更要深刻认识隐含在其间的纷繁复杂的政治、社会、经济乃至伦理、道德背景。作为法官,不仅要精通合法性思考,更要善于进行利弊平衡和善与恶的评价,处理法律争议更要“超越法律”,站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全局中透视、思考法律,在执法办案中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统一下的最大妥当性。因此,法官不仅要做法律家,更要当政治家。

    任何事物的发生、变化都会产生内部、外部两方面的影响,要妥善对待必须谋而后动,万事要善于在大势下谋,在全局中谋。政治智慧的养成,关键在于随时掌握国际国内形势,随时保持头脑的清醒,要有政治敏锐性,要深入把握党的政策、方针和路线,要学会在正确运用党的政策的前提下,合理适用法律,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和国家经济建设服务。法官讲政治,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正确的政治立场,树立鲜明的政治观点必须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发挥审判职能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依法办案和服务大局的关系,要善于把司法办案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统一起来,要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基本精神和要求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当然,强调法官讲政治,必须防止脱离宪法和法律来讲政治。法律与党的方针、政策并不存在根本矛盾,也许有时法律有滞后性,与当下的政策有差异,这完全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修改,从而与政策保持一致。决不能以强调“法官要讲政治”为名,随意以政策代替法律,否则就会严重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当前我们提倡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也一定要遵循司法的运行规律,否则,司法能动就有可能会演变成司法乱动,服务大局也就可能会有损大局。

    三、法官的人生智慧

    法官是一个高尚的职业,也是一个高危的职业,走好职业、人生之路并不容易。当前,法官面临的各种诱惑增多,受到外部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增多,能否干干净净做事是每一名法官经常面临的重大考验。如果没有很好的自律性,一旦成为当事人利益博弈的筹码,那么,法官与囚徒之间就只有一步之遥。一旦步入歧途,连带地还会影响整个家庭。

    英国剧作家萧伯纳说过: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隐藏着一匹脱缰的野马,如果不紧勒缰绳,时刻都会大祸临头。美国大法官卡多佐认为:每个人的心灵都有一种生殖力,因而存在着一种类型化再生产的倾向。蝴蝶在热带轻轻扇动一下翅膀,遥远的国家就可能造成一场飓风。“蝴蝶效应”深刻揭示了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历史上经常发生的教训已经反复提示我们:什么都比不上稳定和安全的生存,因为时间真的会改变一切!冒险做事有可能成功一时,但迟早一天会出事,而只需要一次失败,那你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作为万物之灵长,人不能整天忙于动作,却终止了思考。别逞一时之快,永远要着眼于一生一世来做事!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泉,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人生需要大智慧,大智慧来源于高境界。智慧不是聪明,因为它不是一种操作层面上的技巧,而是根植于崇高境界下的德性。俗话说,小胜靠智,大胜靠德。我们有时候往往更为关注为人处世的技巧,却忘记了做人的根本。生活中我们的干部出问题,往往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

人生智慧的核心就是老实做人,做老实人,做思想务实、生活朴实、作风扎实的人。要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受得了委屈。毛泽东主席在《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等文章中多次强调,要保持思想上和行为上的纯洁。周恩来总理曾经说过: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最老实的人,因为只有老实人才能经得起事实和历史的考验。邓小平同志也说过:无论做官、还是普通公民,都要实实在在、实事求是、诚信为本。为人老实厚道既是一种高尚的人生态度和思想境界,更是一种最为严谨的人生智慧和为人处世的方法。因为,真诚的笨拙远胜于高明的作假!



来源: 河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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