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窃贼专偷学校电脑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3-29 16:42: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俊 郁菊红)
因一直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便想起了一条“生财之道”----潜入学校,将学校电脑洗劫一空。近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梁真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梁真,男,今年28岁。曾两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008年12月刑满释放。但两次的劳役生活并没有使其彻底悔悟,出狱后不久,其又伙同他人实施盗窃。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间,其先后三次伙同他人,携带作案工具潜入海盐县某小学,并对教学楼教室以及教师办公室内的电脑实施盗窃。该校教学楼底楼教室内的电脑主机被洗劫一空,教师及校长办公室亦被窃走电脑显示器、主机。被告人梁真实施盗窃作案3起,窃得财物总计价值人民币5120元。 海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