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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产敲诈勒索 广西环江23村霸之一获刑
作者:卢学知 欧彦崔   发布时间:2011-03-29 15:12:48


    作为轰动广西的环江普乐大屯23名村霸案成员之一的韦长智,2010年12月9日被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乐从派出所抓获,3月28日,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破坏生产经营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2005年11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韦长智等人开会,认为富尧、下布屯占了普乐大屯的土地,密谋毁坏富尧、下布屯的农作物,强行收回土地,并作出决定:组织全屯的群众一起去砍富尧、下布屯种植在“中富尧”一带的甘蔗,才会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他们才能收回土地。

    2005年11月22日晚,被告人韦长智与韦信仰、韦素和、韦小辉、覃克鲁、韦港基、韦素平、韦瑞秋、覃雪艳、韦志红等人又组织群众在该屯韦素和家门前召开群众大会,会上上述人员均作了讲话,煽动群众砍毁富尧、下布屯的甘蔗,以强行收回土地。最后会议决定:次日全屯每户出一人到“中富尧”一带砍毁富尧、下布屯种植的甘蔗。

    2005年11月23日至26日,普乐大屯一至五队队长韦瑞秋、韦长智、覃雪艳、韦港基、韦志红分别通知各队每户出一个人共一百多人连续四天砍毁富尧、下布屯种植在附近山坡上已成熟的甘蔗。11月23日,韦宏举、韦小糯还对众人喊用火烧甘蔗,韦小糯等人点火烧了富尧和下布屯的甘蔗,一共砍毁37亩甘蔗、烧毁159亩甘蔗和15亩山林。经鉴定,富尧屯和下布屯所造成的甘蔗损失价值人民币152470元;富尧屯被烧毁山林经济损失价值人民币4164元。

    2006年3月28日上午,被告人韦长智与普乐大屯其他四队队长韦瑞秋、韦志红、覃雪艳、韦港基通知各队村民每户派一人去洛阳街上找韦宝殿。上午9时许,韦光春、韦风尚、韦小糯在洛阳邮政所前见到韦宝殿即将其抓住,并强行将韦宝殿推拉上韦继灯的三轮车并押回普乐大屯。韦报汉第一个提议向韦宝殿索要6000元,韦万额也讲:“给6000元就不追究责任。”被告人韦长智、韦素和、韦国辉、韦瑞秋、覃雪艳、韦志红等人也一致要求韦宝殿交纳6000元赔偿费才放人,由于韦宝殿不同意,普乐大屯村民便把韦宝殿扣押在屯里。当天下午,洛阳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大屯劝说村民释放韦宝殿,但普乐大屯村民不听从政府工作人员的劝解,坚持向韦宝殿索要6000元才放人。下午7时,洛阳镇政府工作人员交了6000元给大屯的韦国辉后,并写了收条,大屯村民才将韦宝殿释放。得款后开支了部分转由覃雪艳保管。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韦长智与其同伙认为富尧、下布屯群众种植农作物在普乐大屯的土地,因而策划、煽动、组织村民毁坏他人种植的甘蔗等农作物,造成甘蔗经济损失人民币152470元,山林经济损失4164元,被告人韦长智与同伙主观上有泄愤、报复收回土地的故意,客观上组织群众实施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告人韦长智与同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与开会时出谋献策、如何采用要挟方法,强行索取韦宝殿财物,被告人主观上有非法勒索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其他同伙采用了威胁、要挟的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数额达6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长智犯罪事实清楚,指控罪名成立。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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