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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法院荣获重庆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发布时间:2011-03-30 14:02: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饶国君)   3月28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被中共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庆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相关文件、证书及匾牌的颁发授予正在进行。

    近几年来,云阳法院以创先争优为旗帜,坚持“党建带队伍,党建促审判”,党的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一讲二评三公示”活动得到市县组织部门和社会各界充分肯定,院总支被评为“五好党组织”;以文化建设为灵魂,通过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大力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全院整体素质和纪律作风明显改善,成功创建文明立案窗口、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一等功;以审判管理为核心,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全面促进司法事业科学发展,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基层人民法院,今年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致力实现办公无纸化、管理网络化,不断打造节约型机关、效率型机关,信息化水平走在全市前列,成为目前全县政法系统标杆单位;以司法公开为推手,坚持文明司法、阳光审判,积极提升法院形象,不断增强保障职能,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经市文明办检查验收,云阳法院争创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基础扎实、底垫雄厚,所取得的成效和积累的经验有很强的示范作用,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恰如其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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