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房客租房造假烟 贪心房东入伙领刑
作者:韩志华 李锐   发布时间:2011-03-30 11:14:59


    房客利用租赁的房屋生产假冒卷烟,见有利可图,贪心房东要求入伙,参与生产。3月28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房东桑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桑某系禹州市苌庄乡桑庄村人。2010年10月25日,桑某将自家的一间房屋以月租金1000的价格出租给刘某。第二天,桑某无意发现刘某运来机器,秘密生产假冒卷烟,遂要求入伙。刘某思索一番后,双方达成协议,桑某以每天30元的报酬参与生产。五天后,禹州市烟草局将正在生产假冒卷烟的桑某等人当场查获,查封正在生产的“一条龙”卷烟机一台、成品假冒卷烟烟条20箱,以及尚未生产的烟丝、盘纸等卷烟辅料。

    经鉴定,所查获的假烟共计24万支,价值38100元,烟丝、盘纸等辅料共计价值21500元。

    禹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桑某明知他人非法生产假冒卷烟,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并参与生产活动,严重违反了国家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