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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离家出走 引发“彩礼之战”
发布时间:2011-03-31 08:44: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春丽)
新婚燕尔本应如胶似漆,可结婚仪式举行不到一个月,90后“新娘”就离奇失踪,“新郎”寻人无果,无奈将“岳父”和“新娘”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彩礼12000万元。日前,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新郎”的这一请求。
2009年夏天,胡某经人介绍与李某相识,在家人的催促下,婚姻大事很快摆上了议事日程。在胡某按风俗给李某父母下了18600元彩礼后不久,胡、李两人就按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原本以为婚后的生活会很幸福,不料四个月后,李某突然离家出走,杳无踪影,找到“岳父”询问也是一问三不知。胡某急了,觉得自己即将陷入人财两空的境地,要求“岳父”要么把李某找回来过日子,要么把彩礼还给自己,但均被“岳父”以“仪式已经办了,没有退钱的道理”为由予以拒绝。胡某无奈将李某和“岳父”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与李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支持返还礼金的情形。由于被告坚称不予返还,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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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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