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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例“瘦肉精”案宣判 养殖户获刑1年罚5千
作者:格祺伟 发布时间:2011-03-31 15:03:10
近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依法判处养殖户贺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09年4月10日,双峰县饲料办的工作人员在养殖户贺某经办的养猪场牲猪尿中检出含有盐酸克伦特罗。 据办案人员调查得知养殖户贺某经办养猪场多年,并从2008年开始在饲料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喂养牲猪。2009年2月广州因“瘦肉精” 导致70人中毒,贺某在得知吃喂了“瘦肉精”的猪肉对人身体有害的情况下,仍在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喂养牲猪。 养殖户贺某因违反国家《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在动物饲料中添加禁止使用激素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法规,判处贺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相关知识:人在食用含“瘦肉精”的猪肉和内脏,会引起心跳加快、手脚震颤、头晕、头痛、呕吐等症状。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的人食用了含“瘦肉精”的猪肉、猪内脏后可能加重病情甚至导致死亡。鉴于危害严重,全球现共有百余个国家和地区严限“瘦肉精”。我国农业部早在1997年就下文严禁β-肾上腺素类激素在饲料和畜牧生产中使用,盐酸克伦特罗名列禁单第一位。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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