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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三农民诈骗“新农合”案一审开庭
作者:容骅   发布时间:2011-03-31 14:34:34


    3月29日上午11时,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新农合”案,苏巧云等三被告人伪造虚假的住院资料,从西乡塘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销费用受审。

    2010年4月,被告人苏巧云在南宁市科园大道的万球送水店得知被告人陆远清的脸部患有疾病曾在医院治疗过,且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社保,便商量合谋骗保。苏巧云提供虚假的治疗凭证给陆远清,由陆远清交给其父亲陆树养到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骗得人民币32480元。事后,陆远清分得人民币4000元。

    同月,被告人苏巧云得知被告人刘坤荣的妻子陈长惠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社保后,与刘坤荣合谋以同样的方式进行诈骗,由刘坤荣将苏巧云提供虚假的治疗凭证拿到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骗得人民币21706.63元。事后,刘坤荣分得人民币4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苏巧云、陆远清、刘坤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其中苏巧云诈骗数额达54186.63元,陆远清诈骗数额达32480元,刘坤荣诈骗数额达21706.63元,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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