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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坚持回访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1-04-08 10:10: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韵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把处理好每一起涉老案件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尽最大努力确保每一位涉诉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建立定期回访制度,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审结的涉老案件进行一次回访。法官深入老年人家中面对面、心贴心,与老年人及其子女促膝谈心,了解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情况,巩固案件执结率,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终兑现。建立涉诉老人回访档案,对每一位涉诉老人的回访情况及时登记在案,注意总结在涉老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中的经验,以便更好地做好工作。 一位黄大娘将四个儿子抚养成人,晚年生活难以自理,儿子各自强调自己的困难,不愿照料老人。去年8月,75岁的黄大娘将他们告上法庭。法官到老人家中开庭审理了此案,仅用两个小时就达成了四个儿子轮流赡养母亲的协议。今年初,法官在回访时了解到,黄大娘的二儿子拒不履行赡养协议,使老人的赡养又成了问题。法官再次耐心进行说服教育,把老人的二儿子说得心服口服,自觉地将老人接到了家中。 港北法院坚持做到对涉老案件连续回访,及时化解了各种矛盾,有效保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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