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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法院以“巡回法庭”服务基层百姓
发布时间:2011-04-12 10:50: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震 陈龙)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以“巡回法庭”作为服务基层百姓的重要方式,把庭审开到距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
4月6日,临河法院民一庭在临河区康泰敬老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老人状告女儿的赡养费纠纷案件。原告杜某某有三个子女,2009年以后,由于身患脑梗,反应迟钝,身体不便,老伴又患有重病,次子便将其送到了敬老院。老伴去世后,女儿去看望的次数较少,加上敬老院费用加大,子女们互相推诿,不愿支付赡养费。迫于无奈,杜某某只得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杜某某居住在敬老院,年近七旬,身体状况欠佳,承办法官考虑到这些因素,将法庭设到敬老院,极大地方便了老人的诉讼。 临河法院以“巡回法庭”作为服务基层百姓的重要方式,把庭审开到距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尤其是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农忙季节出现的案件及当事人因身体条件不便参加诉讼的案件,该院都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到当地解决问题。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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