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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审判构和谐 心系社会促维权
——记永善县人民法院妇委会
作者:叶丽芳   发布时间:2011-04-13 10:34:37


    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为维护和保障妇女干部权益,充分调动、激发女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成立了妇女工作委员会。多年来,在上级妇联等组织的指导帮助下,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永善法院妇委会各项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年年迈上新台阶,为法院建设和永善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中,女干警在全院审判、执行和后勤保障等岗位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做“贴心”女干警、女职工,独特作用日益彰显

    永善县人民法院本届妇委会于2010年10月29日通过召开全院妇女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产生:由马红任主任、叶丽芳任副主任、彭畅任组织文员兼宣传委员。妇委会每年年初都制定工作计划,并建立健全了组织生活、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做到决策民主、管理科学。为加强对妇委会的支持和指导力度,永善法院指定一名院党组成员会同院机关政工科分管妇委会,保证妇委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010年初,永善县各地遭遇特大旱情期间,永善法院妇委会积极响应上级妇联开展抗旱救灾活动的倡议,及时为灾区捐款捐物献爱心,努力为受灾地区的妇女儿童排忧解难。积极参与永善县工青妇组织的“心连心、手拉手、共同抗大旱保民生”活动,女干警们在女院长孙馨的带领下战斗在抗旱救灾第一线,为细沙乡凉水村贾家坪一社拉通管道、填平沟坑1600米,解决了贾家坪一社69户农户295人、227头牲畜饮水问题及220亩旱地的灌溉问题。

    2010年3月8日,为纪念国际“三八”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永善法院与检、税两家共同开展文体联谊活动,该院干警在孙馨院长的带领下空前团结,全体干警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最后以3个冠军、1个季军的成绩展现了团结协作的精神。

    结合女法官的工作特点,该院在工作中切实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组织全院干警81人次参加培训,使办案法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吃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精神,审判好婚姻家庭案件和未成年人的案件。2010年度,该院受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251件,审结248件,审结率99.2%,其中判决45件、裁定驳回起诉1件、撤诉59件、调解143件,调解率达76%。

    为保证广大女干警的身心健康,在组织各种体育健身活动的同时,妇委会定期组织全院女干警到医院体检,并宣传妇女常见生理、心理健康问题的基本防治知识,引导女干警树立健康的生活理念和增强自我保健意识。2010年,妇委会还积极组织女干警参与“人民法官为人民”演讲比赛,7名女干警展示了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她们以鲜活、感人的真人真事,声情并茂地讴歌了该院干警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和先进事迹,进一步推进了法院的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凝聚了队伍,增进了团结。

    今年春节前夕,永善法院妇委会又会同工会、共青团组织了“增强体魄打基础,勤奋工作创新功”的主题迎春文体娱乐活动,得到了全院干警的一致认同。妇委会在大团体中的独特作用再一次得到了充分发挥。

强化学习,提升素质,树立现代女性新形象

    以争创“学习型巾帼文明岗”为主要载体,强化学习,努力达到事业上是合格的法官,生活上是合格的妻子、母亲、女儿,社区里是传递爱心和文明的使者。她们不断提升综合素质,认真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在学习中树立司法信仰,提高道德品质修养,把维护司法权威作为自觉行为,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以争创“学习型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为载体,引导女干警在家庭中倡导注重学习、崇尚文化的理念,营造文明、和睦的生活氛围。每年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聚会进行经验交流,请大家公认的好干警传授“秘诀”;女干警还主动发挥自己的优势,为永善县各个乡镇提供法律咨询,为发生矛盾的群众化解纠纷,积极参与和谐新永善建设。

以妇委会为标杆和动力,女干警争当先进个人,创建先进集体

    在2010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永善法院妇委会不断激励女干警敬业爱岗争当岗位先锋,在构建和谐法治社会事业中发挥了巾帼排头兵作用。在今年2月份,永善法院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法院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对法院内设机构副职岗位实行内部竞争上岗。院党组高度重视对女干部的选拔培养,为全院女干警专设了研究室副主任和执行局综合管理科科长两个岗位。妇委会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女干警参与上岗竞争,最终4名优秀女干警脱颖而出。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永善法院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多名女干警榜上有名:八名女干警分别荣获全市法院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全县“十佳优秀政法干警”、全县“优秀新农村指导员”和县妇联“巾帼建功标兵”。此外,两名女干警在昭通市法院第三届论文研讨会上荣获论文三等奖。该院研究室工作业绩突出,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并获得全市法院系统“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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