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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吻电杆 一死一伤一年刑
作者:吴振宇 发布时间:2011-04-14 15:28:56
日前,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醉酒驾驶案件,被告人朱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2010年9月3日16时许,被告人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载被害人李某、张某沿该区509乡道由北向南行驶,因未保持安全车速,操作不当,致使车辆驶出道路撞到电线杆,致使王某、刘某受伤,后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损伤程度属重伤。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认定,被告人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违法驾车致1人死亡,1人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并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赔偿事宜,且已兑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以上因素,对被告人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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