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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本钢总经理诈骗项目费78万被诉
发布时间:2011-04-19 10:42: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颜君)
冒充本溪钢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骗取项目运作费78万元。日前,被告人刘某因涉嫌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海淀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间,被告人刘某伙同牛树萌(另案处理)在北京市海淀区、辽宁省本溪市等地,通过冒充本溪钢材股份有限公司许总经理、伪造本溪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及票据的方式,骗取北京德威特电力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项目运作费用78万元。被告人刘某在山西省长治市被民警抓获,其中67万元赃款现未退赔。 另查明,2010年3月,被告人刘某在山西省太原市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伪造了一本名为“胡斌”的人民警察证,民警抓获被告人刘某时,被民警现场起获,经鉴定该证件系伪造。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伪同时还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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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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