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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村妇厮打上牙 咬掉半个耳朵换来半年刑罚
作者:李慧杰   发布时间:2011-04-20 14:46:16


    河南省确山县的一位农村妇女张某与邻居发生纠纷时,将其邻居李某(女)的耳朵咬掉半个。4月18日,确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24563元。

    2010年11月份,张某与邻居李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先是互相对骂,继而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张某将李某的的右耳咬伤,经医院诊断,李某的右耳廓部分缺损,耳廓撕裂伤。经鉴定,李某的右耳缺损为右耳全耳的三分之一,其右耳损伤构成轻伤,评定为十级伤残。李某受伤住院治疗23天,花医疗费4369.63元,花鉴定费1200元,其右耳整形修复后续治疗费为8000元。

    确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因邻里纠纷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某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系自动投案,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当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由于被告人张某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李某遭受的经济损失,应当由被告人张某予以赔偿,依照我国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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