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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亲临现场调解 姑侄俩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1-04-22 14:30: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勇 陆丽芬)
4月2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百育法庭现场调解,原告黄金陆与被告周小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周小佩当场履行欠款2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黄金陆与被告周小佩系姑侄关系。2010年间,黄金陆在县城开了一家旅社做小本生意。刚满十八岁的被告没有读书,也不肯在家务农。看到女儿整天无所事事,其父找到原告要求给被告安排工作。原告看在哥哥的面上安排了被告来其旅社工作。可料想不到,被告在该旅社工作期间,未经原告同意,擅自收取旅客的住宿费。后经原告多次劝说,被告承认拿了旅客的住宿费,但该款已花光,原告多次催讨要求被告偿还,被告只好写下欠条,限于2011年3月20日偿还。由于被告逾期还款引起纠纷,4月21日,原告到法庭口头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欠款。法官看到此案的争议焦点,于当天带上原告亲自上门找到被告。原、被告见面如见敌人,双方你争我横,争吵不断,互不相让。法官看到如此,当场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批评了被告的做法,指出了原告催款方法的欠妥。劝解双方要从有利于团结,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发,互谅互让,珍惜姑侄之间的关系。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原被告终于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体谅被告目前经济困难,3000元的欠款只同意免收1000元,被告在其父亲的帮助下当场履行2000元。 该案法官亲临现场调解,现场说法,不仅使案件快速结案,而且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姑侄双方握手言和,消除隔阂,达到了和谐调解的目的,社会效果好。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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