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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中途撬抽屉 窃取财物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1-04-27 16:27: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重庆巫山一刑释男子,本是一洗脚城的员工,利用在吧台值夜班的机会用螺丝刀撬开收银台的抽屉,将里面的现金及香烟盗走。日前,重庆市巫山县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陈芳琼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10年6月4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陈芳琼在巫山县广东中路谌德全的富侨足浴城吧台值夜班时,用螺丝刀将收银台的抽屉撬开,盗走抽屉内的现金8032元及软中华香烟3包、硬中华香烟4包、黄天子香烟5包。后逃离。2010年7月28日被告人陈芳琼主动到巫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被盗的现金和香烟已由被告人之妻全部返还和赔偿失主。被告人陈芳琼的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芳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862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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