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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联手入室盗窃 户主赶来瓮中捉鳖
作者:王疆燕 发布时间:2011-04-27 15:27:32
一对河南籍夫妻流窜至安徽省宣城、池州等地以偷盗为生。在池州进入一住户家盗窃时,自侍有专业撬盗工具,撬开住户大门入室后便把门反锁,作案后却怎么也撬不开被自己关上的房门,以致无法脱身,恰好被赶来的户主来了个瓮中捉鳖。
2010年11月5日、6日晚,该夫妻携带多功能开锁器,分别至宣城市宣州区济川办事处国鑫小区宋某家和钱某家。妻子吉某先敲门确认室内无人后下楼望风,丈夫吕某使用多功能开锁器开门入室,分别窃取三星牌滑盖手机一部(价值493元)及1500元现金。破案后,该手机及现金已发还失主。 2010年11月14日晚,该夫妻窜至池州市贵池区城北花园小区内,欲实施盗窃被群众发现,未窃得财物。 近日,宣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99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吉某在接受公安人员盘查询问时,如实供述了其伙吕某实施盗窃的全部犯罪事实,且当庭亦能如实供述,可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吕某、吉某流窜作案,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吕某归案后,主动坦白了其个人实施的盗窃犯罪事实,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吉某归案后,退缴了全部赃款物,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两被告人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吕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被告人吉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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