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看到别人捡钥匙 骗到手中去盗车
发布时间:2011-04-28 11:27: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宪伟 岳永红)   当看到别人捡到一串儿带有摩托车的钥匙后,谎称该钥匙是自己所丢,骗到手后竟将失主的摩托车盗去。4月27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李庆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现年21岁的被告人李庆祥系安阳县西部农民,初中毕业后染上了上网聊天、打游戏之恶习。2010年8月3日下午,其去该县伦掌乡一网吧内玩耍,此时刚好看到有一名男子捡到一串儿钥匙,并交给了同在网吧玩耍的秦某暂时保管,被告人李庆祥看到钥匙中有摩托车钥匙,顿生歹念,随以钥匙是自己丢的为由从秦某处取走钥匙,用钥匙将网吧外王某的摩托车盗走后以600元卖掉。经物价鉴定该摩托车价值5260元。同年11月1日,被告人李庆祥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王某损失526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庆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可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