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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冲出一只狗路人受惊 讨说法又遭店员殴
作者:闫发 发布时间:2011-04-28 14:40:47
饭店突然冲出一只狗,路人受到惊吓,向饭店讨说法时被该饭店两名店员打伤。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9月27日晚11时许,市民王山和妻子、妻弟及女儿经过这家饭店门前时,饭店的狗冲出来惊吓了王山的女儿。为此,3人与饭店经理发生争执,饭店职工李雷、张松等人即对三人殴打。经鉴定,王山伤情为轻伤,王妻及妻弟的伤情为轻微伤。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山3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雷、张松赔偿损失。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张松、李雷的亲属分别一次性赔偿3被害人损失4万元和4.3万元。3被害人对李雷、张松表示谅解,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雷、张松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亲属自愿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且获得受害人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上述判决。(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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