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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进废弃煤矿院 盗走钢材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1-04-28 15:29: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志华 李锐)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自作聪明,将目光瞄上了一废弃煤矿,钻入其中,切割盗窃钢材获利。2011年4月27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鑫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周鑫系禹州市鸠山镇周家沟村人,初中毕业后不务正业,在村里游手好闲,为了谋取钱财,周鑫同董某等人商议后,打起了该乡一家废弃煤矿的主意。此矿废弃多年,人迹罕至,下手比较容易,预谋后伙人开始付诸实施。

    2010年6月19日夜,周鑫伙同他人携带作案工具,趁着夜色来到禹州市鸠山乡周家沟村原后沟一矿废弃的煤矿院内,将该煤矿院内的废工字钢切割后盗走。经鉴定,失窃钢材价值人民币2502元。案发后,赃物已追退失主。

    庭审中,被告人周鑫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禹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鑫伙同他人以非法占为有目的,采用密秘窃取的手段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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