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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贼深夜偷盗水牛路过派出所被人赃俱获
作者:吴升攀 陈韵妃   发布时间:2011-04-29 09:11:40


    4月29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李庆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李水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0年9月10日17时许,李庆、李水密谋后并携带胶钳窜到贵港市港北区根竹乡江口村寻机作案。同年9月11日凌晨许,李庆、李水先窜到江口村上榕木屯村民罗某的牛栏处,用胶钳剪坏牛栏门锁,后盗走将罗某拴在牛栏内的一头价值人民币4500元的母水牛。随后,李庆、李水又窜到江口村下榕木屯村民黄某的牛栏,采取同样手段盗走黄某的一头价值人民币3800元的母水牛。当两被告人牵着盗得的两头牛经过狮子岭派出所南面狮子岭路时被派出所民警人赃俱获。案发后,被盗的两头水牛已分别发还失主罗某和黄某。

    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庆、李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盗窃罪。李水认罪态度较好,且被盗的财物已收缴归还失主,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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