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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餐厅内设赌局 欲赚黑钱被严惩
作者:张俊华    发布时间:2011-05-04 16:11:57


    本是合法经营餐厅,被告人王国亮却开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2011年4月13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件。被告人王国亮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0元。

    2007年10月份,濮阳市华龙区波头集村管洪刚(已判刑)等人找到在濮阳市中原路经营客来香快餐厅的被告人王国亮,在客香来西餐厅内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被告人王国亮为其提供场所,并安排人员放哨。管洪刚等人在该赌场利用牌九聚众赌博,共开设五、六天时间,从中抽头渔利20余万元。案发后,王国亮退出赃款13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国亮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而提供场所并安排人员放哨,其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罪特征,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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