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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一男子偷完雇主又对舍友下手
发布时间:2011-05-04 16:31: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丽霞 赵凤良)
偷窃别人本来就没有道德可言,但偷窃起来专门对熟人下手的,就更让人齿寒。5月3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法院就以犯盗窃罪判处既偷窃雇主又偷窃舍友的罪犯薄德政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1988年1月出生于滨州市滨城区某乡镇的薄德政,是张先生雇佣的司机。在给张先生打工期间,就悄悄将所开车辆的钥匙配制了一把。在去年8月5日中午,薄德政见其雇主张先生的解放半挂车停在某单位院内,遂用之前配好的车钥匙打开车门,将车主放在车后座垫子下的1200元现金盗走,随后回到了张先生为他安排的宿舍,又顺手牵羊将同宿舍刘先生价值1440元的蓝色速派奇电动车及手续、充电器盗走卖给别人,直到案发该电动车被追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薄德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薄德政自愿认罪,酌情可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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