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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砍伐自家林 既被罚款又判刑
发布时间:2011-05-05 11:10: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
一农民因不知道砍伐树木还需要办理砍伐证,擅自雇工人砍伐自留山树木。近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以被告人蒲大兴犯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蒲大兴在未办理砍伐手续的情况下,于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擅自雇请他人砍伐其位于巫山县笃坪乡笃坪村一组自留山的林木。经现场勘查测量,砍伐的自留山林木147株,蓄积量为16.72立方米。由于被告人对山界界线不清楚,还砍伐了属于他人相邻自留山上的林木。 法院认为,被告人蒲大兴违反国家森林法规,未办理砍伐许可手续,非法砍伐林木蓄积量为16.72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法院遂做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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