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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盗贼偷窃车内物品 暴力威胁以抢劫罪论处
发布时间:2011-05-11 09:29: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旭东 高峰)   姚芊和韦柏杰是外地来江苏宜兴的两名无业青年,因为在电视上看到有的犯罪分子专门偷盗车主放在汽车里的东西,手头紧张的两人就心生邪念,也干起了盗窃车内物品的勾当。近日,江苏省宜兴市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姚芊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0年11月的一天上午,姚芊和韦柏杰驾驶摩托车在街上寻找目标,发现一中年男子从银行里出来,手里拿着一个袋子上了一辆黑色轿车。两人推测车主是去银行取款,袋子里面装的肯定是现金,于是便跟车尾随,伺机作案。在一家工厂门口,他们观察到中年男子停车进厂去办事,但下车时手里并未拿袋子。急于偷窃的两人用自制的弹弓打碎车窗玻璃,由姚芊钻入车内寻找现金,韦柏杰在一旁放风。这时车主正巧从厂里出来,发现了两人后就同自己的两个朋友一起上来喝止。情急之下,两人拔出随身带的匕首作威胁,驾驶摩托车仓惶逃离。一个月后,姚芊在广西落网,押回宜兴受审。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据此,宜兴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姚芊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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