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盗走接触器藏进更衣柜 “内鬼”职工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1-05-12 15:22: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志华 李锐)   矿务局一职工利用工作接触设备的便利,将两台接触器盗走后藏进家中的更衣柜掩人耳目,拆下铜芯变卖钱财。2011年5月11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新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赵新系禹州市某矿务局职工。2009年9月15日,经济拮据的赵新为了谋取钱财,决定铤而走险,于当晚11时许,携带作案工具,趁无人之际,将该矿两台接触器盗走后,藏进家中更衣柜掩人耳目。

    转眼过了一年多,心中忐忑不安的赵新见没有引起公安机关的注意,遂于2010年12月5日将两台接触器拆开后,取下铜芯,低价变卖200元得款。经鉴定,所窃物品价值2538元。

    2011年元月14日,产生悔意的赵新来到禹州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数退还2538元。

    禹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