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邓飞)
今年以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把开展“法庭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园区、进家庭”暨“法官下基层、下农村、下社区、下学校、下企业”主题实践活动贯穿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好法官”活动的全过程,切实改变法官“坐堂审案、坐堂问案”的传统做法,努力实现司法为民由“内”转“外”、由“上”到“下”的位移。
“法庭五进、法官五下”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实行法官联系点制度,建立起法院司法便民的服务网络,加强与村组、社区、企业调解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定期走访,征求意见,促进工作;坚持和完善假日法庭、农忙晚间法庭、车载流动法庭、速裁法庭和巡回办案等做法,方便群众诉讼;选择重点和典型案件,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学校、家庭就地开庭,扩大办案的社会影响,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结合“五进、五下”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延伸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县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根据活动设定的目标,重点解决特权思想问题,要求走出办公室、审判庭,深入到群众中,掌握群众的司法需求,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决浮躁的审判作风问题,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身感受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解决坐堂审案的不良倾向,要求把审判行为的专业性和坚持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善于从群众的意见中寻求化解矛盾的智慧,不断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认同度;解决单纯就案办案的片面做法,进一步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