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来宽)
5月18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向前、李丽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缓刑五年,并分别处罚金10000元和5000元;二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人贩子竟然是被拐卖孩子的亲祖父母。
2008年,王慧与二被告人之子周南未婚同居。2009年6月30日,王慧在被告人家生下一女孩小影,两个月后王慧因与周南吵架而外出打工,随后周南也外出打工,留下小影交给二被告人抚养。2009年9月下旬,被告人周向前与李丽商量,以家中无能力抚养为由,由被告人周向前联系他人并商谈价格,将小影以16800元价格卖给宿迁市宿城区郑楼镇一村民。2010年10月22日,王慧回家发现小影不见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0年12月16日,公安机关将小影找回并交王慧领回,同日被告人周向前被抓获归案,2011年2月21日被告人李丽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向前、李丽以获利为目的,出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向前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李丽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并结合其犯罪情节以及认罪态度予以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