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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执行曝光让“老赖”无脸出门
发布时间:2011-05-24 11:39: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董正远 严梓慧)   “现在我把我要履行的法律义务全部履行完毕,请你们尽快把我的名字从媒体上删除掉吧!我都无脸出门了。”5月23日,被执行人王某在江苏省大丰人民法院说。

    这源于4年前发生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007年3月20日下午,被执行人王某雇佣申请人赵某帮忙粉刷外墙。赵某在王某新楼五楼外墙吊栏上工作时坠地,被诊断为右肋骨、左桡骨、左股转子等多部位骨折和腿部四处外伤。经司法鉴定,赵某为七级伤残。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的45%,即4.38万元。

    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王某做思想工作。王某支付给赵某大部分赔偿款,还剩5000元一直拒付。执行法院根据调查的情况,了解到王某收入还可以,足可支付赔偿款。

    针对这种情况,大丰法院充分利用好执行曝光威慑机制,在当地电视台、报纸及网络等媒体设立的执行曝光栏目对王某进行曝光。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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