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逼人脱光衣服 五保安私设公堂拘禁他人获刑
作者:翟渊涛   发布时间:2011-05-25 16:20:23


    5月24日,河南省开封市某安防公司陈力等五名保安因私设公堂拘禁他人,强行“罚款”,被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三年二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3000元。

    2010年12月9日早上7时许,开封市某安防公司保安人员陈力在一网吧里上网,临走时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即怀疑一同上网的另外四男一女拿走了。当晚21时许,陈力伙同本公司另外4名保安万峰、王聪、赵兵、王学武找到与其一同上网的其中3名男青年,以他们拿了陈力手机为名将3人带至一警务室,殴打、恐吓3人,逼3人脱光衣服,说出手机下落,限制3人人身自由长达三小时。后在不能确定3名受害人拿走手机的情况下,以“罚款”名义将3名受害人身上的1500元现金劫走。

    法院审理后依法做出以上判决。(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